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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2日,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在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最新起诉书,以涉嫌妨害公务罪、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周某某提起公诉。
被告人周某,男,1998年出生于铜陵枞阳。
2021年6月24日21时,被告人周某醉酒后与同事邓某来到潜山路银泰城附近,周某突然拦截李某所驾驶的出租车,无故击打李某头部、面部数拳,李某用手臂阻挡的时候,手腕上戴的手表表盘被周某打坏,邓某上前将其拉开,后李某驾车离开并报警。
随后,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502武装巡逻车经过该地,见有群众求助,停车后发现周某醉酒躺在潜山路由南向北机动车道上,此时荷叶地派出所处理李某被打警情的民警也赶至现场,周某自己从地上爬起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走,502巡逻民警赵某、辅警潘某上前询问,周某多次辱骂“滚”,并对辅警潘某脸部殴打了两拳。现场民警、辅警当即对周某进行控制,带上警车,强制传唤至荷叶地派出所,后移交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刑警三队。
蜀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,被告人周某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,应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等待周某的将是法律公正的判处。
(12309中国检察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