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有网友给县长信箱留言,询问农村宅基地确权面积问题。他说:本人有几个关于宅基地确权面积的疑问,请相关部门予以解答,谢谢 1;宗地面积是否是院子围墙围合内的面积 2;建筑面积的计算方式,比如建筑占地面积100平,共2层,那么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是否是直接100*2=200平,房屋2楼阳台(未封闭)和2楼楼顶露台是否计入建筑面积。 3;根据相关规定,我县农村宅基地批准面积为160平,这个160平是宗地面积还是建筑占地面积或者是建筑面积呢,比如实际宗地面积260平,建筑占地面积90平,建筑面积161平。如果后期由于房屋年限久远问题需要改建的话,那么改建面积怎么算,是否还是可以宗地面积内改建,只要建筑占地面积不超160平就可以。 4;请问我县关于承办农村宅基地确权部门的联系电话是多少。
1、宅基地宗地范围,原则上按村民实际建造房屋及附属生活设施的现状范围调查,独立的农业生产性建设用地及附属用地不计入宅基地面积范围内。有围墙的宅基地,宗地面积是围墙围合内的土地面积。2、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(柱)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,包括阳台、挑廊、地下室、室外楼梯等,依据《房产测量规范》(GB/T17986.1—2000)等国家标准测算。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原则上应具备如下条件:应具有上盖;应有围护物;结构牢固、属永久性的建筑物;层高2.20m以上(含2.20m);可作为人民生产或生活的场所。未封闭的阳台等按外围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,房屋的天面等不计算建筑面积。3、农村宅基地的批准面积160平方米是宗地面积,实际使用土地面积超过160平方米的,按照有关法律规定,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、改建、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,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,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。4、负责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部门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具体经办股室是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办公室,联系人方支旺,联系电话189569796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