枞阳传真
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,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,满足群众对民族传统文化的需求,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,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,经枞阳县禁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春节期间设置2处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,通告如下:(三)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,请注意预防炸伤等危险行为的发生,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,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的监护和陪同下进行安全燃放。(四)驾驶车辆前往的,应将车辆有序停放在集中燃放区域外,禁止车辆驶入集中燃放区域。请广大居民从自身做起,理解支持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与集中燃放的相关规定,积极倡导少燃放、不燃放,自觉创造一个绿色健康、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。
附:
来源:枞阳县公安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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